| 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4-6326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火博体育 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 生成日期: | 2024-05-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火博体育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红黑榜;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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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博体育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进一步促进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推动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生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
二、主要内容
(一)评定“红榜”主要条件
1.必要条件:积极配合区物业主管部门、镇(街)、社区开展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现场管理较为规范的,加强日常宣传提示,主动开展与业主互动沟通活动,积极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严格落实禁止行为“劝阻、制止、报告”制度,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台账资料齐全。
2.其他条件: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成效好,特色亮点明显的;季度“12345”政务热线有效工单数量低于10条,物业矛盾调处及时高效的;在防汛防冻、极端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落实各项防范处置措施较好的;在各类社会紧急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序得当表现突出的;落实小区垃圾分类、违建管控、治安管理、文明城市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经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突出表现的;符合《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业绩信息的。
(二)评定“黑榜”主要条件
1.不配合区物业主管部门、镇(街)、社区开展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现场管理不到位的;物业服务项目未依法接管或退管,造成恶劣影响的;
2.对消防安全突出隐患、公共区域安全等问题未及时进行整改,未履行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的;在防汛防冻、极端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各项防范处置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在各类社会紧急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应急处置不当造成较大影响的;
3.季度“12345”政务热线有效工单数量高于30条,或被列为投诉热点小区,居民诉求回应不及时,或因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不到位,未能有效化解矛盾,导致群访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落实垃圾分类、违建管控、治安管理、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中表现不力,未严格落实“劝阻、制止、报告”制度,或被主管部门处罚,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5.物业服务项目非法挪用、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保修金、前期物业服务费的;经物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包含被媒体负面报道、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符合《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一般失信、严重失信的。
三、评定办法
1.评定对象及周期。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每季度评定一次。
2.名单归集、初审。根据物业服务日常监督管理情况,结合社区居委会(村)提供的日常管理信息及社会舆情信息、日常信访投诉等相关内容,完成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名单归集、初审工作。
3.名单复核、发布。区物业主管部门对各镇街上报的“红黑榜”初选名单进行抽查复核,结合市、区级物业服务常态化抽查情况、日常监督管理、信访投诉处理等情况,确定“红黑榜”最终名单,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相关链接:火博体育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项目“红黑榜”评定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