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5-42645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2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拟农用地转用公告 高拟转公告〔2025〕40号 | ||
文 号: | 高拟转公告〔2025〕40号 | 关 键 词: | 土地管理法;拟农用地转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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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农用地转用公告 高拟转公告〔2025〕40号
淳溪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因建设需要,需办理淳兴路以南、湖滨大道以东地块项目所使用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工作(以下简称农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农转用目的
火博体育 淳溪街道因建设需要,需申请将0.0016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商业用地项目建设。
二、拟农转用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区位图
三、拟农转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用途:
被农转用土地单位 | 面积 (公顷) | 其中农用地面积(公顷) | 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 其中未利用地面积(公顷) | 拟开发用途 |
淳溪街道国有 | 0.0016 | 0.0016 | 0 | 0 | 商业用地 |
合计 | 0.0016 | 0.0016 | 0 | 0 |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四、公告期限
本拟农用地转用公告期限为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9日。公告发布后,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赴你村开展拟农转用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农转用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1、抢栽抢种;
2、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3、办理入户或分户;
4、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5、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6、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