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4-60865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组配分类: | 法律服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火博体育 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1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火博体育 发挥“三员”作用 把好村居法律顾问“使用关”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法律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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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博体育 发挥“三员”作用 把好村居法律顾问“使用关”
近年来,火博体育 司法局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水平,通过村(社区)法律服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真正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一是线上线下双渠道,发挥法律顾问“宣传员”作用。全区村居法律顾问每人每村(社区)建立一个法润民生微信群,同时有效利用江苏掌上12348村居法律顾问小程序,24小时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公证指引、法律咨询等在线服务,推行“互联网+法律顾问”模式,实现法律顾问服务全天候响应、全时段贯通。2024年以来,全区村居法律顾问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件,开展普法活动、法治讲座300余次。增强了群众法治素养、厚植了乡村法治基础,大力提升了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
二是服务事项留痕迹,彰显法律顾问“服务员”作用。印发《火博体育 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台账》,要求详细记录各类法律服务内容,做到一社区一簿、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同时将法治宣传、法律讲座等服务内容同步上传到江苏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系统,实现服务事项有记载,服务内容有落实。通过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普法宣传等服务,落实“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为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三是注重服务强质效,落实法律顾问“参谋员”作用。贯彻“有求必应”服务理念,坚持村(社区)随叫随到服务态度,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村居法律顾问充当了乡村重大事项决策的法律“参谋员”,有效防范了因决策不当、办事违法引发的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源头治理、法治先行、提前介入,助力乡村全身心投入到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的产业繁荣中。同时积极参与调解,启发性引导当事人调解,当事双方更易接受并达成和解,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2024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调解矛盾纠纷400余件。为服务村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45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