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4-2882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体裁分类: | 命令 |
| 发布机构: | 火博体育 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1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关于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森林防火;森林火灾;林区;工作视频会议;无线通讯;护林员;火情;火源;排查;防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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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令
各级林长、林长制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我区属于江苏省森林火险Ⅰ级火险区,森林资源较为丰富,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期,林区内人员活动剧增,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显著增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及全国、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保障林区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强化责任体系落实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压紧压实三级林长和护林员森林防火职责,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森林防火工作做到“定地、定责、定人”。
二、积极开展排查整治
积极开展森林防火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林区输变电站及线路、施工单位、通信设施、公墓、散坟、自然保护地、林农结合部等重要区域和设施的火险隐患,实行安全隐患排查闭环整改。结合我区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对重点林区、重点单位、重点设施持续开展林下可燃物清理,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
三、严格落实火源管理
建立完善常态化火源管控机制,严格野外用火审批监管,依法加强对森林分布区民俗用火、农事用火、生产生活用火全方位管控。严格按照林长制工作要求,全单位护林员需按照管护范围及巡逻路线进行巡逻,重点巡查旅游景点、林间散坟、林区省界等区域的用火行为,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严禁火种进山,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持续推进设施建设
各单位要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持续开展智能监测预警平台、无线通讯、以水灭火工程、重点区域散坟集中区焚烧设施等建设,确保本年度重点林区智能监测预警、无线通讯实现全覆盖、以水灭火工程覆盖率达50%以上。
五、全力做好应急准备
各单位要配强值班力量、森林火灾扑救小队,严格落实防火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持信息畅通。要优化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按规定组织应急处置演练,高火险时期推动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关口前移。各森林消防专业队要严阵以待、前置驻守,发现火情要快速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带班领导要熟悉扑救队伍、物资情况,一旦发生火情,按照森林防火预案进行处置,同时报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57303007)统一指挥调度,不得瞒报、迟报,确保信息畅通。
六、扩大森林防火宣传
各单位要在进山道口、墓葬区域、森林公园等人员活动频繁的林区设置横幅、标牌和语音播报等宣传设施,张贴禁火通告,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江苏游子山国家森林公园需持续落实进山人员卡口登记制度,全面提升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此令。
2024年3月15日
相关链接:《关于加强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令》解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