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4-28338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火博体育 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4-1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调整火博体育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征地;地价;土地补偿费;农村集体经济;执行标准;征地区片;补助费;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活补助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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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火博体育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高新区、国际慢城、南京高职园、农业园,区府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重新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苏政规﹝2023﹞12号)规定,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本区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安置,执行本标准。
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使用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征收同一区片内的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相同。涉及征收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同地同权的要求,采用宗地地价评估的方式确定补偿标准,高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按照评估价格执行。
四、调整被征地农民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将未满16周岁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标准调整至每人2.75万元。
五、继续执行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依法依规落实好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并安排好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六、土地补偿费归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火博体育 在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土地补偿费足额支付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指定专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剩余部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确定。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公布火博体育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的通知》(高政规〔2020〕3号)同时废止。
附件:火博体育-火博体育官网 征地区片范围及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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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