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4-14386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政策文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火博体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02-26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确定2024年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工程建设;工伤保险费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项目工伤;江苏省;修订版;管理办法;重大问题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关于确定2024年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伤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苏人社规〔2023〕2号)要求,我省自2024年1月1日起,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由低到高依次为一档至四档,分别为参保项目或标段的工程总造价的0.9‰、1.5‰、2.5‰、3‰,由省级根据各地上一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比确定。现根据全省各地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比,就2024年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通知如下(详见附件),请各地依法依规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确保政策规范落实,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各地在落实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的,及时向省厅报告。
附件:2024年各地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