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1-11156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组配分类: | 火博体育 文件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火博体育 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6-2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火博体育 支持度假产业链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度假;奖励;度假酒店;投资额;产业链;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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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火博体育 支持度假产业链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为实现火博体育 度假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政策奖补措施引导度假产业相关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我区度假产品品质,激发市场活力,更好的发挥度假产业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现就支持度假产业链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土地政策
1、凡符合条件,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度假酒店,支持申报省、市级重大项目。对纳入省、市级重大项目管理范畴的,开辟项目招商、用地、审批等服务事项的“绿色通道”,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前提下,增强相关项目的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将优质度假酒店重点项目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障该类项目用地,依法予以供地。(责任单位:区规资分局、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局)
2、通过开发利用特色资源,开展“点状供地”试点,对点状用地项目按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强化对点状用地开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通过设置“弹性”空间合理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结合国土“三调”成果,合理利用现有绿地园林景观,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益。(责任单位:区规资分局)
3、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发展优质度假酒店、精品民宿。合理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度假住宿业,充分利用现有地块的环境优势和存量资源,合理规划度假住宿业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区规资分局)
4、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充分利用现有旅游景区、产业园区等地的会议、住宿等设施开展研学旅游活动,形成住宿、餐饮等旅游度假接待条件。(责任单位:区规资分局、慢管会、高职园、农业园、各镇街)
二、品牌扶持政策
5、引进全球酒店业排名前50强的酒店管理集团的高端品牌和度假品牌,签订三年及以上委托管理合同并获批五星级酒店的,一次性补贴20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6、对新建(改建)投资额 2亿元以上的精品度假酒店,正常运营一年后,一次性补贴300万元。对新建(改建)投资额达到 1亿元、5000万元的精品度假酒店,正常运营一年后,分别一次性补贴200万元、100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
7、新评定的甲级、乙级精品乡村民宿,每获批1家,一次性给予项目业主奖励50万元、3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慢管会)
8、加强旅游度假品牌营销推广,对市场主体主办具有地方特色的重大节庆和主题推介活动,按活动总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慢管会、区文旅局)
三、其它扶持政策
9、推动度假夜间经济发展。对在非周末、非公众假日输送旅游度假团队的旅行社给予奖励。以年度输送游客数500人次为奖励起点,住宿一晚给予5元/人天奖励,住宿两晚给予10元/人天奖励,住宿三晚给予15元/人天奖励,省外过夜游客另增2元/人天奖励。单个企业本项年度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慢管会)
10、提升餐旅品牌竞争力。对参加省级及以上烹饪大赛并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和2000元;对引进2种及以上外国菜系并常态化运营的餐饮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财政局)
11、丰富度假产品。在高淳国际慢城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对引入歌舞休闲类、文化休闲类、疗养康体类、游戏休闲类、运动健身类、休闲放松类、主题游戏类、夜游产品类等休闲度假产品,有两类及以上产品并常态化运营一年及以上,按总投资额10%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度假酒店或民宿设置亲子度假、亲子游乐、亲子房、家庭房和儿童托管等设施或服务的,按总投资额10%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慢管会、区财政局、区文旅局)
12、鼓励旅游商品开发。凡自主研发具有火博体育 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在本年度旅游主管部门主办的旅游商品设计评比中,获得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获得省级金奖、银奖、铜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4万元、3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慢管会、区财政局)
13、推进度假产业“厕所革命”。对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鼓励开展旅游厕所新建改建。新建改建旅游厕所经市文旅部门评定达到A级及以上的,按项目总投资额30%给予一次性补贴。(责任单位:区文旅局、慢管会、区财政局)
14、对全区度假产业链发展产生重大贡献的旅游项目及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政策。(责任单位:慢管会、区财政局、区文旅局)
四、附则
15、成立由度假产业链专班办公室为总牵头,慢管会、发改、财政、审计、文旅等单位组成的项目核查小组,实施项目绩效评估。
16、区财政设立度假产业链专项发展资金,列出年度支出计划,统一用于政策兑现,各板块对企业的补助由区财政执行后再行结算。
17、本意见条款均限于高淳辖区范围内。文中所指企业、社会组织、机构为注册地和财政收入在火博体育 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
18、同一企业在区内已享受同类型相关奖励政策的,原则上不再重复享受,但可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享受“一事一议”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
19、为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申报项目奖励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则取消奖励,列入失信记录,已经奖励的收缴奖励资金,取消三年内申报受奖资格。
20、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区度假产业链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相关链接:关于《火博体育 支持度假产业链发展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