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3101089/2021-67372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火博体育 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火博体育 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1-05-10 |
生效日期: | 2021-05-10 | 废止日期: | 2021-12-31 |
信息名称: | 火博体育 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成品油;整治;成品油市场;非法经营;查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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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博体育 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关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经济社会风险,全面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传发〔2021〕2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传〔2021〕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成品油走私行为。包括非设关地偷运走私成品油,货运渠道伪瞒报走私,直接向走私人购买、运输及销售走私成品油的行为。
(二)成品油非法购运储销行为。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擅自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行为;擅自建设储存油罐、非法储存成品油、非法改装油罐车(船)、非法售卖成品油等行为;混兑、购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等行为。
(三)偷逃税行为。包括变名开票、不开发票、少开发票等行为。
二、整治目标
坚持“区级统筹、属地负责,各司其职、联合执法,高压打击、从严查处”的原则,通过为期一年的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税收征收环节管理和环境整治,强化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担当,打造平稳、有序、健康的成品油市场。
三、组织架构及任务分工
建立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整治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区成品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等29家单位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
区成品油整治联席会议设立成品油综合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区商务局负责专班的召集,并负责调度、汇总、通报综合整治情况等工作。专班设四个整治组,各单位根据职责抓好整治工作;各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本组部门联合执法、情况调度和汇总。
(一)成品油走私综合整治组。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打击治理长江航道成品油走私“净江”行动方案》(苏打发〔2021〕1号),严管、严查、严惩区域内航道走私违法活动,增设检查关卡,从源头阻止成品油进入我区河流和陆域;对重点岸线实施严密监控,阻断利用“三无”船舶走私等渠道;加强对船舶修造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船舶、设置暗舱等行为;加强可疑账户资金监测和反洗钱调查等。该组工作由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工信局、区金融监管局等配合。
(二)成品油非法销售综合整治组。对重点路段、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停车场、城郊接合部等易发生非法销售成品油的地区开展排查整治,依法打击和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对撬装式等内部储油设备设施组织安全排查和整治;对无照无证经营行为查处。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分设三个整治小组。
1.非法流动加油车(船)综合整治小组。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配合。负责非法流动加油车(船)的排查和打击查处。
2.黑加油点(固定)综合整治小组。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负责以固定场所为据点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取缔和查处。
3.内部储油设备设施安全综合整治小组。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建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救援大队配合。负责检查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停车场等内部加油设备设施是否符合应急管理、消防、环保等要求,整治安全隐患,取缔私埋私设储油设施,查处非法销售成品油行为。
(三)成品油非法运输综合整治组。建立重点道路和水路联合检查机制,设立流动关卡(道路关卡由区公安交管部门会同区交通运输局共同负责,水路关卡由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区公安共同负责),加大油罐车(船)的检查力度,加强对走私成品油、不带票资源的拦截;对未能提供合规手续的油罐车(船)临时扣押,逾期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油品可视为违法经营予以没收;严厉打击擅自改装油罐车(船)的行为;查处无证运输等非法行为。该组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等配合。
(四)成品油偷逃税综合整治组。加强加油站的税收管控,强化对加油站无票、变票、非成品油品名的采购价格监管;检查加油站进货来源,对进销存在较大差异、不明来源进货的行为及时查处。推广使用“江苏省成品油智慧监测云平台”,遏制偷逃税现象,实现跨部门协同共治;加强成品油生产企业监管,严格税收征管。该组工作由区税务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区商务局加大石油流通行业自律倡议,制定行业公约,自觉抵制偷逃税、经营来源不明和劣质油品等行为。中石化南京高淳石油分公司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内部经营管理,发挥面广点多的优势,提供非法经营信息线索和专业技术服务保障,配合各部门做好查获油品的转运、存储、管理和处置等工作。
四、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4月底前)。区各有关部门、各街镇板块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同步对成品油非法经营现象易发地区以及市民反映强烈的区域展开全面摸排。5月10日前,各整治组(小组)牵头部门和各街道园区将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报送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商务局)。
2.重点整治阶段(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对省市交办、督办的线索和自行摸排的成品油走私、偷逃税、非法购运储销等各类非法行为,全面整治查处。各街镇、板块对成品油非法经营现象易发地区和市民反映强烈的区域,按“一地一策”的原则强力整治。综合整治实行月报制度,各整治组(小组)牵头部门和各街镇板块每个月最后一周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商务局)。6月2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
3.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2月)。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镇板块认真总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补齐工作短板,推广典型经验,巩固整治成效。12月20日前,各整治组(小组)牵头部门将一年来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行动情况总结报区联席会议(区商务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镇板块要高度重视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以维护成品油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降低大气环境污染的高度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市场整治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夯实责任、务求实效,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综合执法、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二)突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谁接报,谁发现,谁先期处置”的原则,根据整治领导小组分工做好联合执法。针对非法经营成品油的问题线索,各部门间要通过“热线电话”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接警即出。区法院和区检察院要加强打击查处成品油非法经营和走私行为的“两法衔接”研究,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置好“边界问题”。在查处工作中存有争议时,由专班召集相关执法部门与法院、检察院等集体会商处置。
(三)完善机制流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打击查处流动加油站(点)的工作机制和流程。对于打击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执法单位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和固定证据后,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涉案油品由中石化南京高淳石油分公司暂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根据检验检测结果和案件办理情况依法处置;在打击查处成品油走私行动中,查获其他走私行为的按原有政策法规和流程执行。
(四)加强信息搜集。区公安分局要把摸排非法经营成品油线索作为日常巡查、例行检查的一项重要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托基层队伍,加强信息搜集。区生态环境局要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查,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销售成品油行为通报专班。各街镇板块将综合整治工作向社区延伸,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共管共治的良好氛围。